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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的通知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发文单位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文号 中基协字〔2018〕524号
发文日期 2018-12-25 实施日期

       中基协字〔2018〕524号

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为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相关业务,建立和健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相关业务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联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起草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经中证协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和中基协第二届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发布。

 

        附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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