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资基金纠纷调解规则》的公告

效力状态 失效日期
发文单位 文号 中基协发〔2021〕3号
发文日期 2021-12-30 实施日期
  中基协发〔2021〕3号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基金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质增效,协会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资基金纠纷调解规则》进行修改,并于2021年12月30日经第三届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资基金纠纷调解规则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资基金纠纷调解规则》修改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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